2017年6月17日 星期六

還需要敵人嗎?


西方人寫論說文或制定政策,建立在邏輯論證上,必須提供充分的事證支持自己的論述或政策。中國人相信名詞具有無以倫比的威力,寫論說文或是制定政府,靠的是高喊冠冕堂皇、華而不實的口號。中國在抗戰八年期間,高喊的口號之一是「活埋田中義一」,深信只要喊一喊便能發揮活埋田中義一的效果,被胡適譏為中國獨有的「名教」。台灣近年來致力於去中國化,但去不了名教。蔡英文政府推出的八千八百億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」,前不前瞻並不重要,只要拼命的喊口號,不前瞻也會變前瞻。
2016年6月23日,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,副總統兼年改會召集人、當天的會議主席陳建仁指出,會議一定要以「實證」為基礎。2017年3月底,陳建仁再次指出年金制度的設計應該以科學實證為基礎,批評考試院通過的版本「不但毫無科學實證基礎,也與追求基金永續目標背道而馳,實在令人費解而遺憾!」 
年金改革會議或年金改革真的是以「實證」為基礎嗎?還是中國名教陰魂不散,由副總統陳建仁帶頭高喊以「實證」為基礎的口號,便自以為年金改革真的是以實證為基礎?
勞退新制和軍公教退撫制度是職業年金。職業年金是用一種簡單的機制運作:雇主和受僱者把錢提撥到基金內,然後把基金投資在資本市場裡,最後以退休金的方式支付給受僱者。然而這種操作機制充滿了風險,主要的原因是兩個不確定性,一個是投資,一個是長壽。勞退新制的確定提撥制,將風險再分配給受僱者。軍公教退撫制度的確定給付制,雇主在保障受僱者能夠獲得預定之退休金的同時,保留投資和長壽風險在自己的身上。
軍公教退撫制度是確定提撥制,不是世代互助的隨收隨付制,政府是軍公教的雇主,承擔投資和長壽的風險。政府有沒有因此好好的投資軍公教退撫基金?
2016年11月10日,在年改會第20次會議中,高雄市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吳美鳯發言,質疑年改會執行長林萬億對外強調退休基金未進場護盤,但報紙卻有相反的報導,吳美鳯要求退休基金的操作,應以追求投資人最大的利益為目標。
陳建仁是當天的會議主席,在回應吳美鳯的發言時,他請大家不要把「國安基金」和「四大基金」混為一談。吳美鳯立即抗議,指出國安基金包含軍公教的退撫基金,當時報紙報導因為川普當選美國總統,五千億國安基金準備隨時進場護盤。陳建仁的回應是,基金管理單位的人已經再三說沒有護盤,請大家要相信他們的說法。吳美鳯氣到說「請不要睜眼說瞎話!」陳建仁也不甘示弱,指四個基金負責人都說沒有護盤,不曉得是「誰在睜眼說瞎話?」
「誰在睜眼說瞎話?」
《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》制定於2000年,總額為五千億元,根據第4條規定,三千億元來自軍公教勞的退休基金,該條規定如下:
本基金可運用資金之總額為新台幣五千億元,其來源如下:
一、以國庫所持有之公民營事業股票為擔保,向金融機構借款;借款最高額度新台幣二千億元。
二、借用郵政儲金、郵政壽險積存金、勞工保險基金、勞工退休基金、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所屬可供證券投資而尚未投資之資金;其最高額度新台幣三千億元。
三、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資金來源。
進場護盤的規定是第8條:
因國內、外重大事件、國際資金大幅移動,顯著影響民眾信心,致資本市場及其他金融市場有失序或有損及國家安定之虞時,得經委員會決議,動用第四條第一項之可運用資金辦理下列事項:
一、於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。
二、於期貨市場進行期貨交易。
三、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事項。
高喊以「實證」為基礎的年金改革,喊破了嗓,「睜眼說瞎話」就會變成以實證為基礎了嗎?
軍公教退撫制度是確定給付制,雇主要承擔投資和長壽所帶來的一切風險,不能因為政府財政困難而規避雇主的責任。再何況政府在資本市場及其他金融市場有失序或損及國家安定時,用軍公教退撫基金進場護盤,憑什麼以政府財政困難逃避雇主的責任?
此外,除了軍公教退撫基金外,國安基金還涵蓋勞保基金和勞退基金。根據《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》第1條,國安基金的設置目的如下:
為因應國內、外重大事件,以維持資本市場及其他金融市場穩定,確保國家安定。
政府要維持資本市場及金融市場的穩定,確保國家的安定,為什麼不是向富商巨賈、股市大咖借錢來確保?而是向經濟最弱勢的軍公教勞借錢,不但未獲得他們的同意,而且還是用他們退休後的命根子錢?
尤有甚者,《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》還規定,國安基金的設定擔保不受《國有財產法》的限制,借款不受《公共債務法》的限制,也不受《預算法》有關規定之限制。立法機關開給行政機關的是一張毫無條件限件的空白支票,不但完全違背國際間對社會保險、職業年金的共識,更是侵害軍公教勞《憲法》保障的財產權和生存權。
政府用這種方式進行年金改革,還需要敵人嗎?

面對年金破產,小老百姓要如何因應?


2017年1月19日,年金改革國是會議召開之前,年改召集人、副總統陳建仁召開記者會,指出年金改革的目標是「健全年金財務,促進制度永續。確保老年生活,經濟安全無虞。兼顧職業衡平,實現世代互助」。
真是如此嗎?
2017年4月19日,立法院初審年金改革法案,按照年改會的版本,所得替代率逐年自75%調到60%、法定提撥率提高到18%,退撫基金用罄年度可從2031年延後至2050年。按照考試院的版本,所得替代率逐年自80%週到70%、提撥率18%,只能延到2044年。
退撫不是社會保險,而是採確定給付制的職業年金,不是國家提供的月退金,也不是以世代互助為前提,而是雇主對受僱者的長期給付承諾,沒有世代互助的問題。呈現出此次年金改革對制度的認識與國際社會脫節,以致於圍繞著破產議題盲目打轉的困境,且在先打靶、再畫標的多繳、少領、延後退的原則下,做出只能延後破產的改革,既無法永續,也無法確保老年時經濟的安全無虞。
按照目前的退休制度,軍保和公教保原則上是一次金,沒有長壽的風險,破產危機不大,因此不是改革的對象。反之,軍公教的月退金全數來自退撫,是職業年金,因為採確定給付制而有破產之虞,因此成為年金改革的焦點。勞工與軍公教不同,可以領兩種月退金,勞保和勞退,勞保採隨收隨付制,有破產的危機,因此是改革的焦點。反之,勞退的自提率只有3.99%,根本不足以照顧絕大多數勞工的退休生活,但因採確定提撥制,沒有破產的危機,因此不在年金改革的範圍內。
以因應破產為主軸的年金改革,演變成軍公教的退撫和勞保的對決,前者是雇主提供的職業年金,後者是政府提供的退休金,兩個不同的制度,卻用相同的思維和手段處理。
軍公教勞的退休金來源都有兩個,一個是社會保險,一個是職業年金。勞保是以領取月退金為主,可以計算所得替代率,但軍保和公教保原則上都是領一次金,無法計算軍公教的所得替代率。其次,在職業年金的部分,勞退新制只強制雇主提撥薪資的6%,勞工是在薪資的0-6%之間自願提撥,無法計算勞工的所得替代率。年金改革要兼雇職業衡平,但是卻連軍公教勞的所得替代率都算不出來,要如何衡平?更何況勞退新制的自提率只有3.99%,無異於用軍公教退撫12%(改革後18%)的提撥率與勞退新制的6%提撥率對打,要如何衡平?再者,年金改革讓勞保與退撫對決,但勞保的保費是根據本俸/本薪繳納9.5%的保費,軍公教的退撫卻是根據本俸/本薪的二倍強制提撥12%(改革後18%),要如何衡平?
這種假衡平的年金改革,除了打壓軍公教外,更無視勞工退休所得註定不足的危機。面對這樣的年金改革,被改革者到底要如何因應?
此次年金改革允許軍公教退撫制度的改革溯及既往,雇主不必履行長期的給付承諾,使得確定給付制被破壞殆盡,再加上改革後法定提撥率要提高到18%,但卻只能延後破產。高法定提撥率、無法避免的破產危機以及無法保證的長期承諾,使得採確定給付制的退撫完全失去意義。面對這樣的年金改革,被改革者的頭腦比改革者清楚得多,有愈來愈多的年輕公教人員,希望從確定給付制改為沒有破產危機、個人帳戶的確定提撥制。至於己經退休的軍公教人員,政府作為雇主,若真有處理退撫基金破產危機的需要,要拿出誠意與退休的軍公教人員好好的溝通。
與軍公教退撫同屬職業年金的勞退新制,目前勞工的自提率只有3.99%,超過九成的勞工退休所得註定不足,需要透過強制或鼓勵的方式,提高勞工的自提率。
至於社會保險,可以將有工作能力且有工作收入的軍公教勞農漁全部納入單一保險,由雇主與受僱者分擔保費,採單一保險費率,合理的打開投保最高薪資的天花板以擴充基金收入,透過高收入者所得替代率低、低收入者所得替代率高,提供所有受僱者退休所得的基本樓地板保障。
此外,人口老化為社會帶來龐大的財務壓力,即便有第一層的社會保險和第二層的職業年金,退休所得未必充足。有鑑於此,美國為了鼓勵有經濟能力的人即早為退休做準備,特別提供奬勵退休儲蓄的第三層年金,稱為個人退休帳戶(Individual Retirement Account)。
表14.`

台灣商業年金
美國個人退休帳戶IRA
制度
自願提撥
自願提撥
資格
無限制
70.5歲以下有收入者
提撥限制
無
2017年上限5,500美元,50歲以上6,500美元
形式
無限制
個人帳戶
稅賦優惠
無
自當年個人所得總額扣除
投資運用
自行或委託專業機構

自行或委託專業機構
股票、債卷、共同基金或其他金融商品
保障收益
無
無
退職所得
課徵所得稅
課徵所得稅
提領年齡
無限制
59.5歲
70.5歲必須開始提領法定最低提領金(存款金額除以餘命)
早領
無限制
需繳罰金
債務保障
無
禁止強制執行
IRA與401(k)的差別在於沒有雇主的相對提撥,優於商業年金的原因在於稅賦優惠和債務保障,存的錢一定可以用來養老,不用擔心債主強制使用帳戶內的退休金償債。在美國,要開設IRA帳戶很容易,只要到一般的金融機構開戶即可,可自由選擇定存、低風險或高風險的投資。
根據OECD的統計資料和台灣退休制度的現況,建議的年金改革方向如下:
一、整併社會保險,將勞動市場內的軍公教勞農漁納入單一的社會保險,由雇主與受僱者分擔保費,採單一保險費率,設定合理的投保最高薪資天花板,透過高收入者低所得替代率、低收入者高所得替代率,提供最低退休所得樓地板保障。另一個改革的方式是干脆比對勞退,一勞永逸的改為強迫儲蓄、個人帳戶、沒有破產危機的確定提撥制。
二、軍公教退撫改採確定提撥制。
三、強制或鼓勵勞退新制的自提率至合理的程度。
四、制定奬勵退休儲蓄的第三層年金制度。

毛三到四


勞退新制的私人年金制度,只規定雇主必須為員工提繳退休金的下限,也就是薪資的6%,沒有上限的規定。有一次和一位教師談到這個問題,他的直覺反應是雇主絕對不會為受雇者超額提撥。大多數社區大學的學生的反應也是如此。
老師和學生們的反應,是否速斷?在未獲得所有的資訊之前便做出結論?
勞退新制的私人年金制度類似美國的401(k)。
2016年底在社區大學觸及這個議題時,正在看暑假從美國帶回來的John Grisham 小說—“Gray Mountain”。女主角珊曼莎是一名前途無量的年青律師,本來在華爾街一間大律師事務所工作,因為雷曼兄弟破產引發的金融危機,從小到大都是人生勝利組的她,意外的成為華爾街年青律師離職潮中的一員。不過離職的條件有點特殊,事務所希望這批法律菁英到NGO無薪實習一年,一年後若是景氣回春,會考慮再聘雇他們。
經過一翻激烈的競爭,珊曼莎來到維吉尼亞州阿帕拉契山的礦區,在一家只有兩名律師的非營利組織實習,替礦工們爭權益。在礦區的日子,珊曼莎心心念念著重返華爾街。約一年後,她終於有回到華爾街的機會,因為原來的老闆自立門戶,積極遊說她回華爾街工作,除了豐厚的薪水外,還有非常慷慨的401(k)相對提撥。正在這時候,珊曼莎的一名罹患黑肺症的礦工當事人,因為礦產公司無所不用其極的阻撓他領取生活救濟,在絕望之際,為了讓妻女領取保險金過活而舉槍自盡。看到礦工們的困境,珊曼莎最後決定留在礦區繼續為礦工爭取權益。
從珊曼的例子可以看出,勞退新制自願提繳的私人年金,是有商業頭腦的雇主招聘具競爭力之員工的利器,可藉此強化公司的競爭力。此外,除了用來招募新血外,基於契約自由,雇主還可以附帶條件,要求員工必須在公司工作一段期間後,例如三年、五年....,才能把雇主相對提撥的錢帶走,避免雇主成為職業訓練所,員工學會了便走人。以珊曼莎為例,雇主可以要求她必須工作滿五年,離職時才能把雇主提撥的私人年金帶走。


表13.1
2017
社會保險
強制職業年金
雇主負擔
自願職業年金
稅賦優惠
受雇者
雇主
受雇者
雇主

受雇者
雇主

台灣
1.90
6.65
0
6
12.65
0~6
≧0

美國
6.20
6.20
0
0
6.20
≦USD18,000

GDP%
6.7
0

4.5
0.8
根據表13.1,就勞退新制中強制提繳的部分,表面上看起來,台灣民間企業主負擔員工退休金的比例(12.65%)比美國高6.45%,但是美國是按照實際薪資提繳,台灣不是,而且台灣的薪資上限45,800,遠低於自願提繳的薪資上限150,000,合理的推論是遠低於實際薪資,因此實際的負擔未必比美國的企業主高。
台灣的民間企業主,在強制提撥的6%之外,絕對不會為了公司的競爭力,為員工額外提撥退休金嗎?
以台灣產業的模範生台積電為例,市值在2016年已經破五兆,直追世界第一大半導體業者英特爾。如此具市場競爭力的公司,會視員工為資產,願意照顧員工的退休生活。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的老東家—德州儀器,401(k)是以一元對一元的比例為員工相對提撥退休金,上限是薪資的4%。相信張忠謀若知道台灣有類似的制度,會願意比照辦理。和台積電同樣具全球競爭力的鴻海、友嘉、大立光....,應該也都是既有能力、又有意願的企業。
私人年金若只是企業主照顧員工退休生活的責任,沒有提升企業競爭力的效果,或許美國願意提供401(k)相對提繳的企業主也不多。台灣喊產業轉型、產業升級已經很久了。企業若想要脫離「毛三到四」和價格戰的陰霾,朝產業高值化發展,關鍵在於企業的競爭力,而有助於提升企業競爭力的自願性私人年金,應該是不可或缺的利器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