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6月17日 星期六

如何拉近所得替代率?


2017年1月19日,行政院年金改革辦公室依據總統府年金改革委員會歷次會議、分區會議及各界之意見,擬具「2017 年金改革方案(草案)」,供 1 月 22 日舉行之國是會議討論。該改革方案的目標之一是兼顧「職業衡平」,拉近不同職業別年金所得替代率的差距。
年改辦公室擬具的上述草案,讓我想起很多年以前,和一位來自英國的工程師討論南科一家外商的自動撒水系統設計案。當時該名英國工程師用非常鄙視的態度告訴我,他從來沒有看過類似的設計案,前端採用的撒水頭種類和規格都還沒有決定,卻已經綁好後端消防泵的種類和規格。
未受過邏輯思辨訓練的人,容易陷入的謬誤之一是「假設」,把一個不存在的事實或偽事實當作前提,然後做出結論。要指出對方的謬誤,最簡單、最直接的方法是找出對方的假設,然後證明假設不成立。
蔡英文政府的年金改革,只計較軍公教勞月退休金的差異,但卻不管造成差異的原因,就像不管前端撒水頭的種類和規格,忙著綁後端消防泵的種類和規格一樣,假設之一是軍公教勞的退休制度相同,對退休金的貢獻(提撥)一致,只要拉後端的所得替代率,便能兼雇職業衡平。
然而事實上,在勞退新制下,受僱者職業年金的提撥是非強制性的,可在薪資的0~6%之間自由選擇提繳率。此外,雇主職業年金的提撥率並沒有上限。換言之,雇主可以為勞工提撥超過法定6%的職業退休金。
對於採確定提撥的勞退新制,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認為是一種強迫儲蓄、沒有辦法保障老年經濟安全、最後一無所有的制度。 確定提撥制是國際間的新趨勢,確實有通膨的問題,但真的如同孫友聯所說的那麼不堪嗎?
11.1
薪資級距
提領薪資
工作年資
累積收益
月退休金
最後三年平均薪資
4組21級
24,000
35
1,715,391
9,490
14.903%
40
2,271,344
12,565
17.021%
5組26級
30,300
35
2,165,316
11,979
14.901%
40
2,870,066
15,878
17.038%
6組31級
38,200
35
2,725,070
15,075
14.874%
40
3,614,188
19,994
17.018%
7組36級
48,200
35
3,438,439
19,022
14.875%
40
4,548,159
25,167
16.976%
11.1是根據2015年7月1日實施的《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》,以薪資級距第4組第21級(薪水22,801至24,000)、第5組第26級(薪水28,801至30,300)、第6級第31級(薪水36,301至38,200)和第7組第36級(薪水45,801至48,200)為例,使用「勞工個人退休金試算表」,根據下列數值計算出來的月退休金及所得替代率(最後三年平均薪資):
年報酬率:3%
薪資成長率:3%
提繳率:6%
65歲退休:25歲開始工作,工作年資40年
 30歲開始工作,工作年資35年
平均餘命20年
在勞退新制下,勞工若自願提撥6%,即使以最後三年的平均薪資計算,都可以達到15%到17%的所得替代率。這些數據還不包括雇主強制提撥的部分,否則至少二倍。既然要「職業衡平」,在拉近軍公教勞年金所得替代率的差距時,勞工的私人年金可以不計算在內嗎?
11.2
2017
社會保險
職業年金
合計
受僱者
雇主
最高薪資
受僱者
雇主
最高薪資
1.90
6.65
45,800
0
6
150,000
14.55
職勞
5.70
0.00
0
0
5.70
3.48
6.46
95,250

4.2


7.8
本俸/本薪加一倍

21.94
3.09
5.74
53,075
20.83
公校教師
3.09
5.74
20.83
私校教師
4.29
3.98
3.9
16.37
如果在拉近軍公教勞年金所得替代率的差距時,不必把勞工的私人年金計算在內,在現行制度度下,扣除政府不是以雇主身分提繳的部分,軍公教勞的提撥率如表11.2所示。一般勞工的提撥率遠低於其他人,總提撥率也偏低,尤其是職業勞工。此外,在社會保險部分,計算提撥金額的薪資,勞保也是最低的,軍人反而是最高的。在職業年金的部分,軍公教都是按照本俸/本薪的一倍計算。
在不考慮制度、提撥率、提撥金額的計算基礎差異下,強硬拉近軍公教勞的退休所得替代率,對軍公教並不公平。至於對勞工不公平的地方,在於現行的軍保和公教保的老年給付,除私校教師外,領有退撫之月退金者,只能領一次金。一次金的部分,要如何計算所得替代率?
建立在不成立之假設上的年金改革,真的能解決問題嗎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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