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6月22日 星期三

《民意,誰說了算?人民知情的抉擇》 法界推薦語

法界推薦



自由與民主是建立在人的尊嚴及科學、理性的基礎上,需要的是能獨立思考、為自己的行為負完全責任的獨立個人。
——台灣高等法院 林孟皇法官


【對法官角色的期許】

「法官最重要的人格特質其實是對真相的好奇心,與對社會的關心。
    因為一旦深入瞭解真相後,公平正義的面貌往往會自然浮現。

    但對事務之深化理解,其實非常不容易,需要反覆思索,不斷學習。
    這個思索及學習歷程,常常超出法律專業知識的固有框架。

    所以法官在工作之餘,要繼續對實然面之知識保有廣泛興趣,磨鍊並精進有效掌握真相的 能力。
    這種期許,完全不是一種外在的誡命義務,乃是出於法官的自利誘因。
    因為只有如此,法官才能完整體會到辦案的快樂,與生命的成長,知道世界是如此多樣有 趣。


    實然面知識的領域極其寬廣,學習範圍本無界限。
    不過如果其中少了歷史、數學與個體經濟學,私人的體會是,這未免也太令人遺憾了。」
——最高行政法院 帥嘉寶法官




尼采說:「有些話是說給有耳朵的人聽的。」不論你喜歡與否,這世界總隱隱有些聲音,或如獅子吼,或宛如深谷足音,重點不在於能否聽到,而在於是否能聽懂。
——台北地方法院 楊台清法官




要解決社會問題,必須先改革司法,要改革司法,必須先解決教育問題,落實求真求實、追求真理的思辨教育,用論說文培養批判性思考的能力。
——桃園地方法院 錢建榮法官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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