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8月1日 星期一

關聯謬誤:訴諸無知

關聯謬誤:邏輯論證的前提和結論之間沒有關聯性。

訴諸無知(Argument from Ignorance或Argument by Lack of Imagination或Argument by Lack of Evidence,Argumentum Ad Ignorantiam)

「沒有證據」(absence of evidence)等同於「證明沒有的證據」(evidence of absence),也是一種二分法的錯誤(false dichotomy),認為不是「有」就是「無」,排除第三種可能。
例如:
鬼一定存在,因為沒有人證明鬼不存在。
幽浮存在,因為沒有人證明幽浮不存在。
日耳曼人認為他們是主宰種族,既然有主宰種族,就一定有奴隸種族。既然有主宰種族與奴隸種族,則由主宰種族奴役奴隸種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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